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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股份收陕西监管局警示函 上半年新签合同订单超2000亿

陕建股份(600248)8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近日收到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对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义光、莫勇、苏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6月20日陕建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计71起,涉案金额合计23.52亿元,上述金额已达到临时报告披露标准。公告显示,相关诉讼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提起了诉讼、仲裁,以及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部分公司或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资料图)

陕建股份彼时表示,相关诉讼的影响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对于上述重大诉讼案件,监管部门认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

经陕西监管局调查,陕建股份上述所列示案件中收到法院相关通知的最晚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公司应当自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时起2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但迟至2023年6月20日才披露该事项。

决定书显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张光义作为董事长、莫勇作为总经理、苏健作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因此,陕西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张义光、莫勇、苏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陕西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对于上述处罚决定,陕建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陕西证监局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并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另外,公司表示本次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目前陕建股份正在筹划发行35亿元可转债,用于工程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7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陕西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公司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发行规模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期限不超过6年。该项可转债发行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经上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8月3日,公司将举办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可转债发行议案。

陕建股份业绩保持稳定,上半年新签合同订单超过2000亿元。

业绩显示,2022年陕建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894亿元,同比增长近13%,归属净利润近36亿元,同比微降;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净利润8.17亿元,同比增长1.97%。最新的经营情况简报显示,今年1月至6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新签合同1489个,新签合同金额为2008.82亿元,其中,第二季度公司签署了神府至河北南网石拉界300兆瓦、摆言采当300兆瓦、摆言采当400兆瓦光伏EPC总承包,该笔合同总金额当期最高,达到40.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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