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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水26日早间公告,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所持472.12万股被司法冻结事项的问询函。
6月25日晚间,太和水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文辉所持472.12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8.4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7%,主要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华翀基金)要求何文辉按照《华翀基金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2018年度业绩补偿安排协议》履行给付义务涉及诉讼纠纷所致。
上交所要求太和水及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是上述业绩补偿安排协议涉及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绩承诺全部期间、全部承诺人、业绩要求、补偿约定、完成情况、实际执行情况、双方纠纷情况、前期信息披露情况及是否合规,并进一步核实双方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约定或潜在利益安排。请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二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涉及上市公司的协议约定或利益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对赌、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况;若存在相关情况,补充披露相关约定或安排的具体内容及责任人。请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三是上述业绩补偿安排协议涉及公司IPO申报期间,请IPO保荐机构说明是否知晓相关协议安排,协议是否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虚增业绩风险,以及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结合保荐、督导工作具体开展情况,说明自身是否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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