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收购”或简称“MBO",源自英文的“ManagementBuy-Out",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外部所融资金购买本公司股份,从而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目的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管理层收购既是一种行为,也是一个过程。管理层收购过程通常有以下参与者:
1.目标公司。管理层收购的目标公司是指管理层收购的对象,即收购客体,它可以是公司、子公司和专业部门等具有独立经营及.盈利能力的企业和部门。只要具有潜在的收购价值,任何企业都可以成为管理层收购的标的。
2.管理层。管理层是指收购的主体。管理层是一个集合概念,包括目标公司的管理者群体。在极端情况下,管理层收购中的收购主体可能只有高级管理者一人,也可能包括目标公司的全体员工。
3.贷款人。贷款人是管理层收购的融资主体。实施管理层收购的收购资金主要依靠借贷资本,而提供大部分收购资金的金融机构、专业投资机构或个人就是管理层收购的融资主体,即贷款人。
4.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是指策划、安排、参与管理层收购过程的顾问咨询机构或个人,主要是投资银行家、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投资银行家的角色非常重要,管理层收购一般是在投资银行的总体策划下完成的。
5.战略投资人。管理层收购的支持者,通常与管理层结成联盟,并通过提供融资实施对目标公司的收购。战略投资人一般不参与公司管理,也无意对目标公司进行控股,通常是以获得资本增值为主要目标的机构投资者或个人。
管理层收购主要有以下特征:
1. 管理层收购的收购主体是目标公司的管理层。管理层通常设立一家新公司,并以新设公司的名义收购目标公司。通过实施管理层收购,管理层的身份从经营者转变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双重身份。
2. 管理层收购属于杠杆收购的一-种,主要依靠借贷融资来完成收购过程。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简称LBO)通常是指一小群投资者主要通过债务融资收购公众持股公司的股票和资产。当收购团队由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构成时,LBO即被称为管理层收购,即管理层收购。对于收购所需巨额资金来说,管理层自有资金往往非常有限,需要借助于外部融资进行收购,这就决定.了管理层收购的杠杆收购的性质。
3. 管理层收购的目标公司一般具有巨大的资产增值潜力或者存在“潜在的管理效率空间”特征。管理层只有收购这样的企业,才能通过对其股权、控制权、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进行重组,节约代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进而获取巨额现金流入,在偿还借贷融资本息的同时,获得超常投资收益。
4.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收购之后往往转为非上市公司(goingpri-vate),从一个公众持股公司转为私人控制的公司。-般来说,这类公司在经营-段时间之后会再次转为公共持股公司而套取现金,实现管理层收购的超常收益。也存在相反的过程,即对非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收购之后,管理层对其重整后转而上市套现。最后,我们有必要对管理层收购相关概念作进一步区别。与管理层收购的相关概念主要包括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StockOwn-ership Plan,简称ESOP)和管理层与员工收购(Managementand Employee Buy-Out,简称MEBO)。三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收购主体的差异。其中,ESOP一定对目标公司进行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