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自营业务是指经证监会批准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用自己名义开设的证券账产买.卖有价证券,以获取赢利的行为,自营买卖的对象包括了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证券自营业务的特点是:决策的自主性、交易的风险性和收益的不稳定性。
证券自营业务有四层含义:
(1)只有证监会批准的证券公司才能够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2)是一种获取价差的赢利行为。
(3)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
(4)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开立账户。
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相比较,根本区别是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为了盈利自己买卖证券;而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代理客户买卖的证券。证券自营业务,是证券经营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和自己的资金进行买卖证券从而获取利润的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的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证券经纪商必须遵照客户发出的委托指令进行证券买卖。现在通常理解为证券公司提供通道(平台),客户通过通道(平台)进行自主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