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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证券时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起草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拟普惠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月缴存额的80%,并重点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的支持力度。
《通知》规定,自该通知施行之月起12个月内,在深无房的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每月最高提取额度由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高至80%。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租房提取政策具有普惠性,只要满足深圳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条件,无论户籍、年龄,均可以按照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根据国家、省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关于完善落实生育支持措施的相关要求,《通知》规定,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无房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可按实际月租金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该类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应当提供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等子女、家庭证明材料。
据中指研究院初步统计,7月已有33省市(县)出台楼市政策42次,优化公积金政策是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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