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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升达原实控人家族三人获刑,仍占用上市公司超9亿元未还

被移送公安机关侦办调查后4年多,ST升达(002259.SZ)原实控人江昌政、其子江山、兄弟江昌浩都将面临牢狱之灾。


【资料图】

8月28日晚间,ST升达公告,经依法审理,成都中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22)川 01 刑初1202号】显示:

公司原实控人江昌政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犯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被告人江山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

被告人江昌浩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公司表示,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资料显示,作为ST升达主要创始人,江昌政1954年7月生,曾担任四川省林业厅厅长助理、资源处处长等职务。在公司上市后的十年间,也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务,而江山为江昌政之子,在上市公司历任董事、总经理、副董事长等。江昌浩为江昌政兄弟,曾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等。

2019年1月2日,证监会稽查局对升达林业等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019年5月20日,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被告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2021年1月21日晚ST升达公告称,当日公司收到成都市公安局出具给公司的《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显示,成都市公安局侦办的江昌政等人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需调取公司有关证据材料。

据悉,该案涉及ST升达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上市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事项。

2022 年,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罪名指控被告人,并向成都中院提起公诉。成都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相关公告显示,尽管原实控人等早已退出上市公司,但其对公司造成的债务问题至今难解,根据2023年8月1日最新的进展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升达集团占用公司资金余额约 9.25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4.08%);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为原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提供担保本金余额为61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44%)。

2019年初,江昌政支撑不住将ST升达控制权交给保和堂,并离任公司董事长。保和堂实控人单洋成为ST升达新实控人。保和堂是一家中药企业,收购时曾承诺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但最终经过一年多“折腾”后未能成功。

2020年3月,ST升达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将相关股份交付申请执行人华宝信托抵偿债务,标的股份将过户至第一大股东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下。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仍为ST升达的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28.33%。

近期业绩来看,在2022年亏损6310.54万元之后,ST升达预计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8.26万元~1662.39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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