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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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GDR(全球存托凭证)新规的明确,A股上市公司发行GDR募资更趋理性。一方面,隆基绿能、四川路桥和三花智控等多家上市公司集中在6月发布GDR最新募资计划或进展;另一方面,也有杰瑞股份、领益智造等多家企业近期决定终止发行GDR并在境外上市事宜。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GDR新规的亮点和重点在于引导发行人结合自身情况与募集资金实际需求选择适当的融资产品,有效“打补丁”“堵漏洞”,防止个别上市公司利用境内境外价差来稀释境内股东股权,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中企奔赴境外上市
近年来,由于拥有项目周期相对较短、审核体系相对灵活宽松、发行对象更为广泛、募集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等优势,GDR上市成为A股上市公司理想的再融资工具。进入6月,隆基绿能、四川路桥和三花智控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GDR最新募资计划或进展。
其中,四川路桥6月20日公告,公司拟发行GDR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用于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ZCB-3合同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等。6月21日,隆基绿能和三花智控同日发布公告,表示将发行GDR募集资金。其中,隆基绿能披露发行预案显示,公司拟发行GDR募集资金不超199.96亿元,以新增发的A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隆基绿能拟将本次募资额用于鄂尔多斯年产46GW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等。
若把时间拉长看,今年以来已有超过10家上市公司公告了GDR进程。证监会及交易所持续优化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机制,推动GDR业务的长期良性发展。证监会表示,支持具有一定市值规模、规范运作水平较高的境内上市公司,通过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主业领域,满足海外布局、业务发展需求。
有企业终止GDR进程
在一些企业推进GDR进程的同时,也有企业选择了终止GDR募资申请。6月22日,杰瑞股份发布公告称,鉴于内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通过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全面审视,并充分考虑股东建议,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过深入探讨和谨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事项。
领益智造也在同一日表示,终止筹划发行GDR,再融资发行方式变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此之前,鱼跃医疗、伯特利两家公司分别于6月12日、20日宣布终止发行GDR。
多家企业终止GDR进程的背后,或和GDR新规相关。今年5月,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对GDR的定位、申请程序、规则适用、材料要求等作出规定,明确将GDR境内新增基础股票的发行纳入注册管理,并由交易所参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程序进行审核。
沪深交易所随后修订的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相应增加GDR境内新增基础股票上市条件及发行审核相关安排,并明确上市公司在筹划及境外发行GDR阶段的信息披露要求。
一位专注海外市场的投行人士表示,新规制度下,境内上市公司需要准备新增材料。除备案制新规下所要求的备案材料外,基础股份注册申请材料参照A股定增,其中包括按照A股格式指引要求的募集说明书(与境外招股说明书不同)、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相较于之前的GDR发行材料,监管对申请材料,尤其是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部分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田利辉表示,GDR新规的备案要求更加细化,信披标准和再融资规则适用可能会让有些公司现有的GDR工作难以达标。
资本市场双向开放
持续扩大
资本市场持续对外开放的过程中,通过GDR发行境外上市对支持企业融入国际化发展、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积极意义。在华泰证券金融首席分析师沈娟看来,GDR境外上市备案管理与全面实行注册制的衔接,进一步表明国家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方向不会改变,支持与全球投资者共享中国经济发展红利的愿景目标不会改变。
“随着国内企业对新规则的熟悉和适应,GDR将助推中企持续迎来境外上市新机遇,推动更多优质公司走向海外。”上述投行人士表示,GDR的机制性安排对于降低发行人成本有显著正面作用,多方机构的专业性配合也有利于降低境内企业的适应难度。同时,交易机制上与A股的跨境转换动态实现了双方市场的互联互通,可以提高发行人的定价效率。
沈娟表示,近年来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持续深化,金融机构“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行业开放度持续提升。双向开放有助于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化发展、充分发挥跨境资本优势、共同促进定价机制健全、交易机制完善和金融产品拓展,促进境内外协同发展,也为券商国际业务布局奠定基础。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延续,监管强调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预计后续相关政策还有望持续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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