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基金 > 正文

鞍重股份拟2.68亿元出售鞍山鞍重80%股权等资产 深交所再发关注函


(资料图片)

鞍重股份(002667)5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向鞍山新融兴出售持有的鞍山鞍重80%股权、辽宁鞍重80%股权、湖北东明49%股权、江苏众为49%股权,本次交易合计转让价格为2.68亿元。鞍山新融兴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永柱控制的企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针对该次交易,深交所于5月18日向鞍重股份下发关注函。

今年3月,鞍重股份也披露过关于出售鞍山鞍重等公司股权的公告。据鞍重股份彼时公告,公司拟在上海联交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鞍山鞍重100%股权、辽宁鞍重100%股权、参股子公司湖北东明49%股权、江苏众为49%股权,预计挂牌价格不低于3.15亿元。邀标对象包括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永柱。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当时就曾向鞍重股份下发过关注函,要求鞍重股份结合前期借款归还进展,相关标的增资和减资实施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与前期事项属于一揽子安排,控制权变更时相关主体是否存在未披露或未完整披露的桌底协议等。

之后,鞍重股份于4月23日公告,公司收到上海联交所通知,在前述挂牌期内,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如公司未来再次挂牌,将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需要指出的是,鞍重股份自2020年10月控制权变更以来,主营业务由工程机械设备制造业务变更为锂资源业务,本次交易标的鞍山鞍重及辽宁鞍重均为公司原业务核心资产;鞍重股份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永柱在转让公司控制权实现“退出”的情况下,多次向公司借款并协议延期,又拟以低于交易标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价格受让公司原工程机械设备制造业务核心资产。

有鉴于此,深交所在5月18日的关注函中要求鞍重股份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变更、工程机械设备制造业务开展情况及后续相关安排,说明与前次公开挂牌转让相比,本次交易保留鞍山鞍重、辽宁鞍重20%股权的主要考虑。

同时,鞍重股份需要说明本次交易不通过公开挂牌进行转让的考虑,补充披露本次交易作价与此前公开挂牌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结合前次公开挂牌转让邀标对象包括杨永柱而本次直接向杨永柱转让四家控股及参股公司股权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控制权变更时,相关方是否存在向杨永柱置出工程机械设备制造业务相关资产的抽屉协议。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鞍重股份结合鞍山鞍重等四家控股及参股公司最新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情况,说明评估基准日后,相关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标的资产评估减值及两次交易价格差异原因等因素,进一步说明本次交易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向关联方低价出售资产从而输送利益的情形。

标签:

热门资讯

资讯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