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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员工,直播收打赏?罚!

4月27日,四川证监局发布2张处罚决定。因在抖音上为某“金融职业技能学校”引流,并通过收取直播打赏、直播会员订阅费、感谢费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恒泰证券前员工熊艳平及所在营业部被出具警示函。

直播收打赏违反廉洁从业规定


【资料图】

罚单显示,熊艳平在恒泰证券成都天府大道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实名通过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开展直播,对A股大盘及板块走势进行分析、为某“金融职业技能学校”引流,并通过收取直播打赏、直播会员订阅费、感谢费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条第(四)项规定。该项规定明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所在机构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按照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熊艳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显示,熊某平在恒泰证券从业时间不到5个月,已于2023年3月2日离职。目前,他在武汉云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投顾。

同时,四川证监局对相关营业部亦进行了问责。证监局认为,恒泰证券成都天府大道证券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存在个别员工利用自媒体从事违规活动的情形。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上述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券业网络直播迎持续规范

记者注意到,为打造良性发展的合规生态,券商员工直播近年来持续受到监管规范。

2021年10月,证监会机构部发布《机构监管情况通报(第86期)》,对券商、基金、投资咨询公司开展网络直播提出明确要求。一方面,禁止以直播的方式开展投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推介等荐股行为。另一方面,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直播发表评论时,应当保持客观、专业的态度,主要围绕经济形势分析、市场变化评论、经济数据解读等宏观层面。

2021年10月,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规范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自媒体工具开展业务活动的通知》,要求券商完善对证券从业人员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工具开展业务活动的制度体系,明确业务流程要求。

2022年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制定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提出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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