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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反垄断罚款7.84亿元 互联网平台常态化监管态势基本形成


(相关资料图)

6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反垄断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2)》(下称《报告》)显示,2022年全年依法办结各类垄断案件187件,罚没金额7.84亿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执法态势基本形成,互联网平台领域投资并购行为更加规范。要统筹把握监管时度效,提振市场信心,积极释放“绿灯”政策信号。

2020年下半年以来,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逐渐成为业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引发社会热议。在经历2021年平台经济反垄断强监管后,《报告》指出,2022年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执法态势基本形成。

《报告》显示,2022年,反垄断执法机构共查办互联网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6件;审结互联网平台领域经营者集中24件,对27件互联网平台领域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以上案件罚没金额共计1.041亿元。

审结的24件经营者集中案件交易总金额为286.36亿元。申报程序上,适用简易程序19件,适用非简易程序5件。从交易形式看,14件为股权收购,10件为新设合营企业。从交易类型看,15件为横向集中,4件为纵向集中,5件为混合集中。

《报告》指出,随着经营者集中常态化监管持续深入,互联网平台全面梳理竞争合规风险,积极加强竞争合规管理,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互联网平台之间的竞争由规模扩张向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转变,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确立。互联网平台领域投资并购行为更加规范、更趋理性。

值得关注的是,共享单车等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日益突出。《报告》显示,从违法领域看,涉及互联网行业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主要集中在共享单车领域。为规范共享单车运营管理,部分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滥用行政权力不当限制单一或者少数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进入当地市场进行运营,妨碍其他具有资质的企业进入市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从违法行为类型看,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涉及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和违规签订政企合作协议等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行为。从实施主体看,主要为市、县(区)级城市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报告》明确,要统筹把握监管时度效,推进常态化反垄断监管,不断提升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效能。引导和规范平台企业健全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促

使企业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互联网平台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及时跟踪掌握市场发展和竞争问题,重点强化监测预警和预防性监管,积极防范和化解垄断风险。对平台企业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影响的集中行为及时予以无条件批准,提振市场信心,积极释放“绿灯”政策信号。

此外,《报告》强调,随着数字技术不断进步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互联网平台领域垄断风险问题也呈现新的特点,垄断行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越来越强,侵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问题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聚焦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挤压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等互联网平台领域垄断问题,依法查处垄断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支持互联网平台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促进互联网平台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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