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大V”徐某一案终于有了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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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拥有400万粉丝的财经“大V”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58万元。其所涉罪名包括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据悉,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
徐某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情节特别严重。他为某非法期货交易平台引流,每单收取佣金20元左右。经审计,徐某涉及12个代理账户,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其本人合计收到250万余元。
此外,徐某多次发布广告链接,在被他人告知是诈骗信息后,仍继续发布,导致多名用户被骗,自己从中获利39万余元。徐某还发布广告,推荐粉丝添加未经核实的微信账号,并虚构其为自己朋友,对其荐股能力进行虚假宣传,非法获利19万余元。
财经“大V”被判刑4年10个月
5月25日,据澎湃新闻,上海市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三罪并罚,判处徐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58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据悉,这里的徐某就是此前鼎鼎大名的财经“大V”徐某,微博账号拥有400万粉丝。
上海浦东法院介绍,2019年,陈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未取得期货期权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开设了某非法期货交易平台。为宣传推广,陈某找到了徐某——在某平台拥有400余万粉丝的财经“大V”。两人合谋后,约定由徐某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该软件引流,并收取佣金。
之后,徐某便在平台上以发文、直播等形式进行推广,吸引粉丝通过上述非法平台进行期货投资交易。经审计,徐某涉及12个代理账户,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其本人合计收到250万余元。
此外,徐某多次发布广告链接,在被他人告知是诈骗信息后,仍继续发布,导致多名用户被骗,自己从中获利39万余元。徐某还发布广告,推荐粉丝添加未经核实的微信账号,并虚构其为自己朋友,对其荐股能力进行虚假宣传,非法获利19万余元。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徐某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故法院予以三罪并罚。
徐某在非法经营犯罪中,不是非法期货交易平台的设立经营者,而是主要为平台引流投资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从宽处罚。
综上,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作出上述判决,并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每单引流收佣金20元
早在2022年3月21日,《检察日报》的文章《坐拥400余万粉丝的金融大V被公诉!》就披露了相关案情的一些具体细节。
2019年,陈某、李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与他人签订代理合同,代理期权分仓软件,在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未取得期货、期权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从事非法经营期权的活动。为了将此分仓软件宣传出去,陈某找到了朋友大V徐某。两人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徐某帮助陈某代理该分仓软件,利用徐某的影响力引流粉丝至该分仓软件上进行投资,徐某每单收取佣金20元左右。
此后,徐某便在平台上发文进行宣传推广,以无资金限额、无交易限制等为诱饵将粉丝引流至该软件。眼看产品效益不错,徐某还让自己团队的员工在直播间推广此产品,并通过自己的客服人员招揽客户进行投资,参与期权买卖业务,从中赚取佣金。经审计,徐某涉及12个代理账户,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违法所得150余万元。
“这个交易软件是个分仓软件,肯定不正规,因为之前有类似的分仓系统被证监会处罚过。”徐某作为私募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金融知识,明知使用场外分仓系统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但为了利益,仍然毫不犹豫向粉丝“挥刀”,割起了“韭菜”。
非法经营证券期货并非徐某唯一的来钱手段。徐某交代,“有中介来找我们这些大V发广告,基本都是导流,他们把编好的内容发给我,里面的短链接附有二维码。”这样的广告,徐某每条收取2万元至3万元费用,后来涨到5万元。
可对于广告的真实性,徐某一点儿不上心。2019年3月,徐某接了条股票咨询交流的广告,不久就有粉丝陆续向徐某和平台反映该链接为诈骗链接,徐某还因此被禁言了一段时间。但在金钱的诱惑下,徐某首先想到的不是维护粉丝的权益,而是怎样让自己免责。2020年6月,徐某在明知新广告链接与先前被举报的诈骗链接相同的情况下,只是在广告后添加了“不要做股票以外的投资”“不要与其他银行账户发生资金往来”之类的提醒,仍继续多次发布该广告,非法获利39万元。该链接后来被证实为诈骗团伙的微信二维码,现已被公安立案侦查。
除了上述已查实为诈骗链接的广告外,徐某还发布了多条其他广告。“推荐一位老朋友,他跟踪了两只5G概念强势牛股,分享给兄弟们,需要的加微信。”这是徐某发布广告的惯用话术,但事实上,他所宣传的所谓自己熟悉、认识、操股能力强的朋友,其实都不认识,也没有核实过这些人的身份和广告内容。收完钱,他就直接把这些中介已经编辑好的文案一键转发。经审计,徐某发布虚假广告非法获利19万余元。
案件办理中,公安机关最初以非法经营罪对徐某提请逮捕,承办检察官发现其还存在利用自身大V影响力违法发布虚假金融投资信息的情况,遂通过补充侦查等方式解决“广告短链接同一性问题”“后台服务器租借情况”等技术认定问题。随后,公安机关查实徐某在明知先前发布的虚假广告导致他人被骗后,仍发布相同链接的事实,遂增加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以两罪对其提请批准逮捕。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从广告清单、资金流水、聊天记录等方面同时入手,对涉案的60余条广告逐一进行梳理,筛选出其中的虚假广告,经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广告处沟通,确认行政法上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又增加了虚假广告罪,将徐某以涉嫌三罪提起公诉。最终,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
证监会此前曾警示风险
2022年7月1日,证监会官网发文《财经大V诱导交易被三罪公诉》,向投资者警示了相关的风险。
文章称,近日,上海某坐拥400万微博粉丝的财经大V徐某,因涉嫌在微博、直播间发布虚假投资平台广告信息、忽悠投资者在黑平台交易50ETF期权,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提起公诉。
2021年以来,徐某利用自身财经大V的影响力,在微博、直播间等自媒体上大量发布含有“几千元即可开户做期权”“多空双向交易”“高杠杆、高盈利”等诱惑性词汇的广告信息,忽悠粉丝添加助理的QQ号或微信号,并下载“上证ETF期权APP”开户交易期权。然而,该APP并非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合法平台,而是徐某等人私自搭建的黑平台,投资者在该平台上开户交易,无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往往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经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核查,徐某等人搭建黑平台,利用自身大V影响力发布虚假广告,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累计诱导350余名投资者入金,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已涉嫌构成犯罪。目前徐某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虚假广告罪提起公诉。
证监会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轻信所谓财经大V推荐,要选择合法机构,远离非法平台,坚持理性投资,谨防上当受骗。
校对:苏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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